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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玉案三首 其二
更新 2023-09-04 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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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玉案三首 其二
[清]
高士奇
晴阳媚月春花粲,差堪比、君词翰。
第二泉边三径远。
青丝络马,紫烟笼袖,肯为蓬蒿恋。
子虚定有同时羡,笔露文澜惊扑面。
十二碧栏游已遍。
红亭词句,翠鬟歌曲,且把清樽劝。
青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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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高士奇
高士奇(1645—1704年),字澹人,号瓶庐,又号江村。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樟树乡高家村(今慈溪匡堰镇高家村)人,后入籍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高士奇早年家贫,后在詹事府做记录官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升为内阁中书,领六品俸薪,住在赏赐给他的西安门内。 高士奇每日为康熙帝讲书释疑,评析书画,极得信任。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。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、礼部侍郎。死后,被追谥文恪。他平生学识渊博,能诗文,擅书法,精考证,善鉴赏,所藏书画甚富。著有《左传纪事本末》、《春秋地名考略》、《清吟堂全集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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